工程合同中涉及的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 履行费用等问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出现上述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时,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争取达成补充协议。 否则,应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对相应的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如果仍然不能确定,就需要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的规则继续履行。之所以这样层层推进,最终目的还是鼓励交易,尽量使合法成立的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这是在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时应当把握的原则。另外,《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涉及的合同履行的内容,审判实践中经常需要判断,某一方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行为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内容,是不是构成违约,是不是能够实现合同目的,是不是可以继续履行,是不是符合合同解除的条件等,需要将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行为与《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内容认真比对,作出公平正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