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仅以加盖的印章印文是否真实作为判断工程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北京建筑律师

发布时间:2024-08-17

不应仅以加盖的印章印文是否真实作为判断工程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合同是否成立,应当根据订立合同的签约人于盖章之时有无代表权或者代理权,或者交易相对人是否有合理理由相信签约人有权代表公司或代理公司进行相关民事行为来确定,不应仅以加盖的印章印文是否真实作为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

案涉《协议书》中有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虽然经鉴定案该印章印文与备案印章印文不-致,但公司负责人持公司印章以公司名义签订案涉《协议书》,足以令交易相对人相信其行为代表公司,并基于对其身份的信任相信其加盖的公司印章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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