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内蒙古xx市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内蒙古自治区x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项目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xxx市xxx区。
工程内容:办公楼8层及厂房,均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
群体工程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一)。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xxxx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土建、线路、水暖、电照、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室外道路、围墙、绿化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0年x月x日,同时以发包人具备开工条件,并发出开工指令为准。
竣工日期:2021年x月x日,同时以实际开工日期约定的合同工期相应计算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69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xxxxxxx(投标报价填写)元(人民币)
¥:xxxxxxx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或者预算单。
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质量保修程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x月x日。
合同订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xxx市xxx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内蒙古xx市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xx市xx区。
法定代表人:那仁xxx,董事长。
委托代表人:李xx,公司职员。
电话: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
账户:xxxxxx
承包人:内蒙古自治区x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xx市xx区。
法定代表人:乌兰xxx,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代表人:白xx,公司职员。
电话: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账户: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