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始计付工程价款利息(公报案例(2017)最高法民终17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被认

发布时间:2025-01-1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始计付工程价款利息(公报案例(2017)最高法民终17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被认定无效,一方面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给付时间无法参照合同约定适用,另一方面发包人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性质为法定孳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后,其已实际控制,有条件对诉争建设工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权利,故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计付工程价款利息符合当事人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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