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纠纷;北京房地产律师介绍建设工程合同情形变更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情形变更后果是:
1、情形变更只适用于合同案件,不可抗力既适合于合同案件适用于侵权案件;
2、情形变更要先协商后在诉讼,不可抗力可以直接诉讼;
3、情形变更是材料价格暴涨、严重通货膨胀、货币贬值、金融危机、经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社会异常变动;
4、情形变更来得慢去的慢,不可抗力来得快去得快;
5、不可抗力使合同履行不能;6、不可抗力免责,情形变更是否免责在于法院裁定。
情形变更与显示公平:1、情形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后,显示公平发生在合同成立前;2、情形变更是客观情况变动,显失公平是主观原因;3、情形变更当事人无法预见,显失公平事先已经预见;4、情形变更导致显失公平要在合同履行期限内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显失公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一年内行使;5、情形变更导致变更或者解除,显失公平导致变更或者撤销。撤销自始无效,解除后部分无效。
四、北京房地产律师谈建设工程变更后工程款如何结算?1、清单或者合同有约定按约定;2、没有清单或者合同约定的参照类似单价;3、超过15%,
五、建筑律师谈固定总价合同变更,固定总价合同工程变更,当事人以实际工程量存在增减为由要求调整的,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或者总价包干范围约定不明的,主张调整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工程量变更的举证责任,不能举证的,按照原固定总价确定。总价包干范围明确的,对于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可相应调整工程价款。调整的标准是:如果变更工程事项与原合同范围内的项目性质相同的,参考原合同价格确定;如果变更工程事项与原合同范围内的项目性质不相同的,协商不成的,可按照市场价或者定额标准通过鉴定确定。
【案例】北京建设工程律师提供。2014年6月,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北省xx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