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检验批质量验收

发布时间:2025-04-13

根据《2013版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2.0.6条及相关条款的规定,检验批是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以供检验的检验体。 施工过程中条件相同且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件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按批验收。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及专业验收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检验批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完成自检,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然后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检验批验收包括资料检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 主控项目是指建设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主控项目的验收必须从严要求。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称为一般项目。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的,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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