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设工程,指的是已建成可以验收的和已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同时包括已建成但不具备验收条件,以及未建成的“半拉子”工程。质量评价是为了判定施工质量是否满足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可靠性鉴定是为查明结构的功能状态,是为了后续结构能够安全使用服务。实务中,对于工程质量纠纷一般先进行施工质量鉴定评价。为判定施工质量问题对建设工程结构安全性和功能适用性的影响时,再进行可靠性鉴定评价。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确定存在施工质量缺陷时,为判定施工质量缺陷对工程功能状态的影响,包括安全性和使用性(包括适用性和耐久性)等,此时可以启动既有建筑可靠性鉴定,其中主要是安全性和抗震性能鉴定,部分包括使用性鉴定。可靠性的鉴定结果是给出评判等级,抗震鉴定的评判结果给出是否符合抗震要求的判断。
对于除了外观质量问题等可以直接针对构件层级的问题出具修复方案的情况外,对于其他一些涉及整体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的问题,也需要首先进行整体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鉴定,评估该量问题对整体结构的影响程度,以整体结构为对象出具加固修复方案,而非“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据此确定的修复工程造价也将更符合工程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