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工程律师曹敏//执行异议之诉中对购房人支付购房款等事实应从严审查 关键词 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意见(民一庭意见) 最高人民法

发布时间:2025-05-25

执行异议之诉中对购房人支付购房款等事实应从严审查

关键词

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意见(民一庭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认为:执行异议之诉不仅涉及案外人和被执行人的利益,还涉及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应全面考虑不同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对案外人权利予以特别保护时,应当从严审查、严格把握。 尤其对于购房人已支付的价款是否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的事实, 转账支付购房款的,应对购房款转账凭证予以查实,现金支付购房款的,应对购房款来源等事实予以查实,在保护案外人合法权益时,也应防止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损害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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