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福建建筑工程房地产施工挂靠鉴别方式; 北京建筑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23

建筑工程房地产施工挂靠鉴别方式;

工程施工挂靠鉴别方式;承包人之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意见第四条规定的“挂靠”;

(一)相互间无资产产权联系,即没有以股份等方式划转资产的;(二)无统一的财务管理,各自实行或者变相实行独立核算的; (三)无符合规定要求的人事任免、调动和聘用手续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建设单位内部承包施工合同,应当认定为是建设工程承包人就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属建筑施工企业的一种内部经营方式,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此并不禁止,该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人应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等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的权利义务。

当事人一方以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该内部承包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而挂靠则是指实际施工主体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该实际施工主体与被挂靠企业间并不存在隶属或管理关系,构成独立主体间的承包合同关系,如果挂靠单位并无相应施工资质的,应认定该承包合同关系无效。

因此,二者区分主要应从合同当事人间是否有劳动或隶属管理关系,承包工程所需资金、材料、技术是否由对方当事人提供等进行判断。

脱离挂靠借资单位约束有高招吗,答案是肯定的。 目前的建筑房地产行业几乎都是借资挂靠,无论是大的工程还是小的工程,都是这样的模式。有了工程找个企业挂靠,交点管理费,不管理只收费,还要克扣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如何脱离被挂靠企业的束缚,一直困惑着广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工头。

当您遇到此类问题时不要着急,直接起诉甲方即可绕开你的上家(被挂靠单位),顺利的得到工程款,也就没有可口管理费的机会了,因为管理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本人为广大包工头处理了大量的此类问题,维护了他们的权利。

挂靠对象的分类:1、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该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不具备总承包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挂靠具备总承包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以该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挂靠资质等级较高的施工企业,并以该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4、信誉较差、负有不良记录或无法进入工程所在地建筑市场施工企业挂靠施工等级较好或其他适格施工企业,并以该施工企业的名义参与投标或者承揽工程;5、实力较弱的施工企业挂靠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并以该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6、境外未获承揽工程许可的施工企业挂靠境内有权承揽工程施工企业,并以该施工企业的名义参与投标或者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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