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新规明确:招标前通过会议纪要、意向书私下敲定工程量、合同价款等核心条款,后补招标流程的,中标合同直接认定无效。
1. 梳理在建、待开工财政项目,排查是否存在先对接施工单位、后补办招标;
2. 招标阶段严禁与意向单位洽谈造价、施工范围、付款方式;
3. 历史遗留必招项目留存完整招标全流程资料,规避合同无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