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统一质保金起算节点,完善维修追责机制 新规明确质保金返还起算时间为施工单位全面退场日、合同解除日,统一裁判口径:1. 施工合同书面约定质保金起算时点、返还时限;2. 增加维修责任条款:施工质量缺陷导致甲方自行维修的全部费用,由施工方全额承担;3. 留存现场维修通知、整改回执、维修费用票据,作为扣款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