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河北建筑律师石家庄建筑律师//工程结算司法鉴定材料案例北京建筑律师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20-06-16

原告:石家庄xx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石家庄xx商贸公司;代理人:曹敏律师,专业建筑律师,北京工程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5801061959;

【案情】2002年5月3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自己的商场主楼工程包工包料给原告施工,工程价款暂定为2900万元。2003年8月6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因原、被告为工程造价问题产生争议,多次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并申请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符合鉴定条件,遂委托xx鉴定机构进行造价鉴定。鉴定期间,原告向鉴定机构,补充了鉴定前没有向法庭提交的6份工程签证单。后鉴定机构根据法院移送的鉴定材料及原告自行补充的签证单做出鉴定报告,结论为2600万元。法院将鉴定报告送达双方当事人后,被告当即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在鉴定机构答复造价中,含有原告自行补交的签证造价后,被告要求鉴定机构进行修正,提出该,6份工程签证单是原告自行提供,鉴定机构不予理睬。被告遂向法院要求对鉴定报告进行开庭质证,由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同时申请重新鉴定。于是,法院开庭对鉴定报告进行质证,鉴定机构人员也出庭接受质询。经过审理查明,原告承认补交的签证,没有经过法庭审查以及被告的质证,鉴定机构人员也承认,因看见签证中有被告代表的签字,所以未将原告补交的签证与被告交换意见,便径行认定其效力。

【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所有司法鉴定所需鉴材,均应当经过法院及双方当事人质证和认证后,方可送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本案,中鉴定机构在原告提交的鉴材,未经对方当事人质证的情况下,便自行作为鉴材使用,违反了鉴定规则和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程序,其所作的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故对被告要求重新鉴定的请求予以支持。法院遂作出了重新鉴定的决定。

聘请什么样的律师适合您? 一;精通建筑工程技术,使您的利益最大化;在建筑工程的纠纷中,涉及多方面的建设工程技术,施工程序,一般的建设工程技术人员,是不能掌握的,是不能处理这方面的纠纷问题的,因为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不是孤立存在的,与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因此律师如果不能全面掌握建设工程技术,是不能抵御来自设计、质检、监理、预结算、招投标、工程管理、施工、建设单位、地产方面等不公正的、对您不利的主张的,您的利益是得不到保护的,北京建筑律师、房地产律师曹律师在建设工程行业工作二十多年,先后在近十个工程部门工作,技术全面,管理经验丰富,处理涉及工程方面的有关问题,是得心应手的,保护您的利益免受损失。

二;掌握建筑工程法律法规,保障正确适用有关法律; 建设工程法律是与其他法律有着独特一面,有法律、法规、规范、定额,特别是建设工程的定额、工程规范、工程习惯做法,别说是普通律师,就是一般的建设工程管理人员,都掌握不了的,更谈不上能驾驭复杂的建设工程、房地产的纠纷并能在解决纠纷中维护自己的利益了。

三;能把复杂的建筑工程技术与工程法律相互结合; 建筑工程技术多、杂,专业性极强;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范、定额与建设工程的牵连更大,能把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不是简单的事情。

四:能帮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不仅能进行工程造价预结算,还对工程造价鉴定报告的审查有着独特的能力。找出其中的错误,要求从新鉴定,从根本上维护您的利益。

五;能帮您进行工程质量鉴定;熟悉建设工程质量鉴定业务,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程序及各个环节,都非常清楚,不仅能帮您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工作,还能找到鉴定报告的破绽,从新提出鉴定,为纠纷的胜诉奠定基础。

六;能为您进行工程索赔;施工企业不知如何签证,更是不知如何索赔,尤其是在工程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给签证时,索赔证据不充分时,有着独到的办法。只要工程合格,变更索赔的问题您就不用担心了。七;能为您进行工程预结算;当您为建筑纠纷烦恼时,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知主张多少,对方也不知应开给对方多少,因此,当您涉及建筑工程纠纷时,首先要确定自己应得到的权利,或者应尽的义务,必须先算进行自己方面的结算,但是,不是任何人都能算的准确的,会丢很多项的。

八;能为您不用诉讼方法解决工程纠纷;大家知道,一旦进入诉讼阶段,会牵涉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费时,因此,非诉讼方式是当事人首先的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方法,用谈判的方法,使对方看到,不及时解决纠纷将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局面;用律师函的方法使。为您解决久拖不决的诉讼。

九;代理复杂、重大、疑难的二审、再审建设工程纠纷;经过一审、二审的风风雨雨,您已经是筋疲力尽,不知道自己究竟输在哪里,不知道怎么办,因为已经付出了很多很多,但判决结果对您十分不利,心里很不服气。为什么?因为您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已经付出了,如果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一定会亏得很严重,甚至倾家荡产。所以,您不的不再进行二审、再审程序。但是,在一审、二审的审理过程中问题出在哪里,还有什么工作没有做好(例如;证据、鉴定、策略、程序、方法等等),如果这一问题解决不好,二审、再审的意义不大。能在复杂的情况下,分析您在一审、二审失利的问题出现在哪里,提供一条正确的、适合您的案件、可行的诉讼方向及策略,使您据挽狂澜,起死回生,还原案件本来的真实面目。

十;参与合同谈判、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谈判、签订工作事关重大,关系整个建设工程合同是否能够顺利履行,关系到您的利益是否得到有力的维护。常言道:知己知彼 百战不殆。只有充分了解掌握对方的情况,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 对手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准备条件、客观情况、外界因素等等问题,普通的律师、工程技师人员是很难地处理得好的。由于目前的社会诚信还不太理想,人们的道德水准问题,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时有发生,稍不注意后果不堪设想。另外,由于本身的能力当面,对自己的权利条款和义务条款把握不好,为今后的合同履行埋下隐患。还有,谈判的技巧、方法也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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