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双方违约和违约过失相抵销规则

发布时间:2021-05-11

【案例】北京建筑律师双方违约和违约过失相抵销规则

民法典第592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本条是对双方违约和违约过失相抵销规则的规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构成双方违约,寄一个合同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是双方都有违约行为,每一方的违约行为都对违约后果的发生具有原因力,双方违约的法律后果,是双方当事人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和违约行为的原因力,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只是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对方损失,但是受损害的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的,构成合同责任中的与有过时,应当实行过失相抵,过失相抵的法律后果是,按照受损一方,当事人对自己损害发生的过错程度,对违约方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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