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出庭申请书
沛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与xx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委托,由xx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xx司法鉴定所于2021年x月xx日作出xx司会鉴所(2021)x鉴字第xxx号《鉴定意见书》。
申请人认为,鉴定人作出“xx工程造价xxxx元”鉴定结报告缺乏依据出入较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 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此致
申请人:xxx
二〇一二年月日
鉴定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
xx鉴定机构鉴定人员 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xx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委托,由xx鉴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和工期延误鉴定。xx鉴定机构于2021年x月xx日作出xx号鉴定报告。申请人认为,鉴定结论与工程实际出入较大。申请人对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8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此致
沛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21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