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谈鉴定人出庭申请书//江苏省

发布时间:2021-09-23

鉴定人出庭申请书

沛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与xx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委托,由xx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xx司法鉴定所于2021年x月xx日作出xx司会鉴所(2021)x鉴字第xxx号《鉴定意见书》。

申请人认为,鉴定人作出“xx工程造价xxxx元”鉴定结报告缺乏依据出入较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 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此致

申请人:xxx

二〇一二年月日


鉴定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

xx鉴定机构鉴定人员       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xx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委托,由xx鉴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和工期延误鉴定。xx鉴定机构于2021年x月xx日作出xx号鉴定报告。申请人认为,鉴定结论与工程实际出入较大。申请人对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8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此致

沛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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