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1) 对其提供的技术要求和资料应负瑕疵担保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勘察人、设计人不能完成工作或工作量增加的,按其实际消耗的工作时间增付费用。
(2) 为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协助条件。
(3) 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费、设计费。
(4) 确认和维护勘察设计成果,享有依照合同约定和符合订立合同目的的利用勘察设计成果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