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含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施工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1) 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场地及办理各种证照,提供临时设施和材料堆场。
(2) 按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并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
(3) 及时处置工程中的有关问题,办理工程(或劳务工作)签证。
(4) 对已完工程量(或劳务工作量)进行审核,随时对工程(或劳务工作)进度、质量进行检查,要求承包人返工或修补。
(5)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出修改意见。
(6) 工程竣工(或劳务工作量完工)结算。
(7) 接受合格工程(或劳务工作量)并支付工程价款(或劳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