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与其他部分效力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2-01-02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与其他部分效力的关系

《民法典》第156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本条是关于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与其他部分效力的关系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以及其他部分的效力是否已经认定为无效的部分民事法律行为的影响为标准,分情况处理此问题。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其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其原理在于,既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的效力当然应当根据合同效力认定规则进行认定,相反,如果认定无效,反而与法无据。另一种情况是,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的后果影响合同,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同样无效,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在交易标的不可分或者性质相同的场合。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