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2.0.7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2-02-14

2.0.7当事人

指鉴定项目中的各方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条文解读】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民法通则》第一条保障对象“公民、法人”修改为“民事主体”,意在更全面涵盖各类民事主体,在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事关系和财产关系”。

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保留了《民法总则》的这一规定,因此,本规范对当事人的定义应保持与该法律规定相同,均平等指向与工程造价鉴定项目相关的各方当事人,但应将“其他组织”更改为“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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