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例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五、申请再审必须向有管辖的法院提出;
六、申请再审必须提交必要的材料;
申请人(一审原告):陕西xx建筑公司;
代理人: 曹敏,北京建筑律师事务所,中国建设工程律师;电话:15801061959;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陕西xx房地产开发公司;
【案情】2014年5月8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自己的别墅工程由原告来完成,工程款6000万元,工期2015年7月7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施工期间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
2015年7月7日工程竣工,经过验收合格,原告支付全部工程款6000万元,被告认为工程质量有问题,拒绝支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6000万元。
【审理】审理期间,法院委托鉴定,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修费加固费和鉴定费共300万元。原告认为鉴定结论;
(一)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二)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要求重新鉴定。法院为允许。庭审质证过程中,原告要求鉴定人出庭质证,法院没有支持。
判决原告承担200万元的返修费及鉴定费。
【再审】一审生效后,原告提起再审,再审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于是以生效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提起抗诉。经过抗诉,再审法院撤销了申请人(原告)承担300万元的返修费及鉴定费的错误判决。
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应将材料退回申请再审人并告知其补充或改正。
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在申请再审人提交的材料清单上注明收到日期,加盖收件章,并将其中一份清单返还申请再审人。
建筑律师提示:申请再审人应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生效的法律文书;
1、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2、判决、裁定、调解书系二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判决、裁定、调解书系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四、支持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一般来讲,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为裁判生效的6个月内。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再审申请期间为知道或应当知道相应情形之日起6个月: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是有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行为的。
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同案件的当事人,即在原判决、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的6个月内提出;
存在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一、三、十二、十三项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建筑律师提示: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