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北京建筑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27

典型案例:谢某某与重庆圣伟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4769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谢某某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重庆圣伟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伟电力公司)

裁判观点: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05条规定,鉴定意见作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证据种类之一,其证明力并不当然高于其他形式的证据,更非必须采信的证据。在证据审核认定过程中,人民法院仍需查证属实才能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而对鉴定意见审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是鉴定所依据的材料是否充分,如果作为鉴定依据的基础材料不能查证属实,则鉴定意见即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自无采信之理。本案中,一、二审判决并非对鉴定意见全部未予采信,而仅是对其中鉴定依据不充分的部分未予采纳,此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不违反证据的审核认定原则。鉴定意见证明力并不当然高于其他形式的证据,更非必须采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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