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在适用时应当注意:

发布时间:2023-01-05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在适用时应当注意:

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二者为或然关系,应当依照法律关系存在的不同时间段进行区分并选择适用。具体而言,对于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工程欠款,仍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对于2019年

8月20日之后的工程欠款,则应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采用分段、动态的利息计付方式,指的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与工程欠款同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包含一年期和五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

在选择期限品种时,如工程欠款未超过五年,则统一按照与工程欠款同期的一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如工程欠款超过五年,则应按照与工程欠款同期的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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