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方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非行使合同的解除权
北京建筑律师指出,施工合同解除权作为一种形成权,除非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通常只赋予合同关系中的守约方,施工合同违约方并不享有解除权。违约方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属于行使诉权而非实体法上的合同解除权。人民法院应根据合同是否能够继续履行、当事人是否陷入合同僵局以及是否存在情形变更等情形,对合同是否解除作出裁判。
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的,该判决为变更判决,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方赔偿其损失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