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人民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期限?

发布时间:2023-04-03

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应当根据鉴定事项的难易程度、鉴定材料准备情况,确定合理的鉴定期限,一般案件鉴定时限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鉴定时限不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鉴定机构、鉴定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鉴定期限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鉴定期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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