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规定。
【条文理解】
当事人的陈述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案件的一切事实、证据的判断,法律的适用,以及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有权表示同意或者提出反驳。由于民事纠纷是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所以,他们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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