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固定总价合同中未完工程的造价计算原则应采用比例折算 法(2020)最高法民终871号

发布时间:202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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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2020)最高法民终871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反诉原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某建设有限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裁判说理】由于双方合同约定的是固定总价,某小区二期住宅项目为未完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中未完工程的造价计算原则应采用比例折算法,即以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为基础,根据已完工工程占合同约定施工范围的比例计算工租款。某建设有限公司主张以定额标准作为造价鉴定依据,一审法院不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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