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在支付工程款时,发包人必须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2018)最高法民申6045号

发布时间:2026-08-30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电话15801061959 【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18)最高法民申6045号

【当事人】

再审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某建工集团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某城建投资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裁判说理】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某城建投资公司在支付工程款时,必须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某城建投资公司向施工班组及材料供应商等支付工程款41607511元,系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配合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消除不稳定因素的行为,其主观上不具有侵害某建工集团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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