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电话15801061959;建设工程属于违章建筑,无法实现折价、拍卖,不具备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基础【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20)最高法民终905号
【当事人】上诉人(一审原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 (一审被告):某基业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裁判说理】本案中双方均认可案涉建筑现无合法手续,仅有主体框架,未装修使用亦不具备出租、租赁等使用收益的合法、现实条件,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证明其该项主张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该项权利行使的各项基础条件,其该项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