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法庭事实调查 湖南长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电话15801061959

发布时间:2026-09-05

有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体现在整个司法过程中,大致可分为“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不同阶段。准确确定事实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法庭事实调查是判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先决条件。

参与法庭事实调查的审判人员与诉讼参加人(主要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就尽可能将法律事实重合于客观事实的角度而言,他们的目的相同,两者应共同配合,在审理中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民商事案件法庭事实调查的展开,通常按照原告(或上诉人)陈述诉讼请求、被告(或被上诉人)答辩、法官归纳固定无争议的事实及有争议的事实、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的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当事人相互发问、法官就相关事实进行发问的程序推进。

为了优质、高效地完成法庭事实调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须诚实、理性地述案件事实,审判人员需要引导诉讼当事人把纠纷事实加以整理,以形成判决基础的法律事实。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