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在工程建设领域工作了20年,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师,是真懂专业的律师!做律师20年来,不按套路专门办理全国各地工程纠纷疑难案件!电话微信:15801061959.中国北京建设工程律师与您坚定地站在一起迎接胜利!
加入收藏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工程案例
专业律师
法律常识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BUSINESS CASE
工程案例
司法鉴定
房产地产
保全执行
纪检监察
虚假错案
检察抗诉
工程再审
上诉二审
起诉一审
工程合同
法律顾问
工期延误
工程欠款
工程结算
工程质量
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中,承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06-27
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中,承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其中合作一方以自己名义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要求其他合作方对欠付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支持。
承包人仅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为被告追索工程款的,应依承包人的起诉确定被告。
上一篇:
发包人承租建筑物后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当如何主张权利?
下一篇:
【案例】关于社会保险费是否属于工程款的范畴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即本案所称的劳保基金)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组成部分,属于发
返回目录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