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交 底
第59条 合同交底的必要性
合同交底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制度,是指施工单位(承包人)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的基础上,通过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使各执行部门和执行人员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从而保证施工单位正确履行合同和防范合同风险。它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交底的对象提出问题、再分析、再交底的过程。
(1) 合同交底有利于合同相关方统一理解合同,避免因不了解合同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造成工作上的失误。
(2) 合同交底有利于合同当事人发现合同问题、完善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合同风险的事前控制。
(3) 合同交底有利于合同当事人内部进一步了解自己权利的界限和义务的范围、工作的程序和法律后果,摆正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有效防止由于权利义务的界限不清引起的内部职责争议和外部合同责任争议的发生,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4) 合同交底有利于增强、促进当事人内部人员自觉执行合同管理程序和制度,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和偏差。
第60条 合同交底的程序
合同交底是施工单位(承包人)合同签订人员和律师向项目部成员陈述合同意图、合同要点、合同执行计划的过程。通常按下列三个层次进行:
(1) 施工单位向项目部负责人交底
施工单位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并解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形成书面合同交底记录。
(2) 项目部负责人向项目职能部门负责人交底项目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陈述合
同基本情况、合同执行计划、各职能部门的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等,并解答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最后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3) 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其所属执行人员交底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其所属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陈述合同基本情况、本部门的合同责任及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等,并答所属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各部门将交底情况反馈给律师和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最后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指导其工作。
第61条 合同交底的内容
律师为当事人起草合同交底文件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及合同工作范围;
(2) 合同关系及合同涉及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3) 合同工期控制总目标及阶段控制目标,目标控制的网络表示及关键线路说明;
(4) 合同质量控制目标及合同规定执行的规范、标准和验收程序;
(5) 合同对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验收的规定;
(6) 投资及成本控制目标,特别是合同价款的支付及调整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7) 合同双方争议问题的处理方式、程序和要求;
(8) 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
(9) 索赔的机会和处理策略;
(10) 合同风险的内容及防范措施;
(11) 合同进展文档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