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行政诉讼举证提示书
北京建筑律师行 政 诉 讼 举 证 提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A、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期限
1.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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