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建筑工程房地产诉讼期间提示北京建筑律师
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两种。法定期间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可变更。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完成某项诉讼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对法定期间作了许多规定,如管辖权异议期间、上诉期间、申请再审期间等。而指定期间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职权指定的,是可变更的,但一般而言,没有特殊情况,指定期间不能随意变动。例如:在打赔偿官司时,法院限当事人五日内补充证据,但是如果医院检查单据六天之后才能拿到,这就需要向法院提出延长两天再提交,法院一般会准许,这是指定期间的延长。但是,如果一审败诉了,准备上诉,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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