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需坚持合同再谈判的原则,时刻做好与发包人再次谈判的准备。

发布时间:2023-07-26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需坚持合同再谈判的原则,时刻做好与发包人再次谈判的准备。

工程合同签订之后,并不意味着施工合同"一锤定音"。施工企业应当坚持将合同谈判贯彻施工全生命周期,由于工程施工周期长,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的了解也会进一步加深,后续项目条件与前期签约阶段有时也会发生变化。此时,发包人对施工企业也有所诉求,比如赶预售节点、配合企业内外部检查、竣工交付等,这时施工企业再行争取进行合同优化,也会获得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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