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工程评估报告问题如下:
1,成本价评估法不能代表工程的实际价值;
2,本评估报告采用的重置价值(价格)不具体,不明确,依据不充分;
3,评估过程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相关规定;
4,评估报告承认只代表主体结构部分,不能代表整个工程的总的价值,承认没有考虑其他部分如土地、地基基础、装修、安装、利润及其他的价值部分。
综上,该评估报告不能作为评价整个工程价值的依据。要求:重新申请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