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项目模式中的投资人具有发包人身份,负有对实际施工人付款的责任 参考案例 某工程公司诉某冶金公司、某建设公司、某国资管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3-

发布时间:2024-12-24

BT项目模式中的投资人具有发包人身份,负有对实际施工人付款的责任

参考案例 某工程公司诉某冶金公司、某建设公司、某国资管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3-07-2-115-004 / 民事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9.29 / (2021)最高法民申1513号 / 再审

裁判要旨

基于对实际施工人合法权益保障的考虑,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有限地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符合客观实际。鉴于BT建设模式下法律主体众多,相较于一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其特殊性,在实践中是否认定BT项目的投资建设方的发包人身份存在争议,从而对实际施工人付款责任主体的认定产生影响。本案BT项目的投资建设方在整个项目中承担融资、项目管理及施工建设等多重角色,实际上承担了类似于发包人的职能,故实际施工人可诉请BT项目的投资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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