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广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由包括,北京建筑律师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提示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由包括一下方面:
(1)案由: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案由: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案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案由: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案由: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9)案由: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释义】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是承揽合同的一种。其特征是:1.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2.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收法律规定的资质限制和要求。3.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很强的国家管制性,具有强烈的国家干预的色彩。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种不同形式。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的能力的当事人,一般是投资建设该项目的单位,也就是业主;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也就是实施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提示,案由决定法律适用问题,要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