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工程律师谈无效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2020-08-2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是内容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施工合同无效,不能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担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能考虑时效问题;工程价款结算在工程质量合格情况下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无论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工程质量必须合格,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

无论当事人是否对施工合同效力问题提出主张或者抗辩,法院必须主动审查其效力。

施工合同无效分类:

一、因违反招标投标领域法律现在法规导致合同无效;

二、因违反建筑领域资质管理规定而无效;

三、因违反转包肢解分包违法分包而无效;

四、因违反工程建设审批手续而无效。

五、低价中标无效;

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认定无效。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无效;

八、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

九、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无效;

十、双方意思表示虚假的无效。

笔者代理的案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无效合同纠纷,因此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相关规定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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