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鉴定意见的形式要求

发布时间:2021-11-06

鉴定意见的形式要求

【裁判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77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36条,人民法院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1.委托法院的名称

2.委托鉴定的内容要求,

3.鉴定材料,

4.鉴定所依据的原理,方法,

5.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6.鉴定意见

7.承诺书

鉴定书应当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附鉴定人的相应资格证明。委托机构的鉴定,鉴定书应当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从事鉴定的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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