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鉴定人不仅应遵守职业道德、执业准则和职业纪律,同时,还必须遵守民事诉讼程序或仲裁规则。
[条文解读】
本条规定鉴定人既要遵守职业道德、执业准则,还须遵守民事诉讼程序或仲裁规则。
工程造价的确定本身具有法律性和科学性双重属性,既要遵守法定的规则如《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又须遵守科学规律,执行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等相关标准规范才能实现,是法律规则与科学技术的结合。在工程造价鉴定中,鉴定人作为委托人查明专门性问题的重要助手,需要严格保持公正、中立的立场。遵守民事诉讼程序或仲裁规则。尊重委托人对当事人提交证据效力的认定,而不能自行其是,擅自更改。如有异议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供委托人判断,不论委托人是否采纳,均应按委托人的决定实施鉴定。
同时,鉴定机构应遵守行业执业准则。鉴定人应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鉴定工作中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价协(2002]第016号)的规定,确保鉴定工作质量。
【法条链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从事可法鉴定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北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程。
【行业自律规定】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中价协[2002]第015号)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保障国家与公众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各方合法权
益,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法人在执业活动中均应遵循以下执业行为准则:
第一条要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二条接受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组织业务指导,自觉遵守本行业的规定和各项制度,积极参加本行业组织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服务范围开展业务,只承担能够胜任的工作。
第四条要具有独立执业的能力和工作条件,竭诚为客户服务,以高质量的咨询成果和优良服务,获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第五条要按照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认真履行合同,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バ条靠质量、靠信誉参加市场竞争,杜绝无序和恶性竞争;不得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特殊关系搞业务垄断。
第七条要“以人为本”,鼓励员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业务知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督促员工接受继续教育。
第八条不得在解决经济纠纷的鉴证咨询业务中分别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
第九条不得阻挠委托人委托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参与咨询服务;共同提供服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之间应分工明确,密切协作,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利益和名誉。
第十条有义务保守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客户事先允许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中价协[2002]第015号)
为了规范造价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行业声誉,造价工程师在执业中应信守以下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遵守“诚信、公正、精业、进取”的原则,以高质量的服务和优秀的业绩,赢得社会和客户对造价工程师职业的尊重。
第三条勤奋工作,独立、客观、公正、正确地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使客户满意。欢诚实守信,尽职尽畫不得有欺诈、伪造、作假等。
开等重同行,公平音年热れ同行之间的关系,不得采取不止当的于段顶者、发犯同行的杀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奶彻,不得利用职务
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杂造价工程师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八条知悉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接受国家和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