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鉴定项目的委托
【概述】
本节将委托人就鉴定项目与鉴定机构的关系定义为委托制,而不是协议制,既符合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又切合我国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3.2.1委托人委托鉴定机构从事工程造价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
【条文解读】
本条是对鉴定机构从事工程造价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限制的规定。
我国是一个政令统一的国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在国内任何一个地方执业,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按照法律规定,工程造价鉴定同样不受地域或行政区域范围的限制。
【法条链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八,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