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鉴定机构应在接受委托,复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问委托人、当事人送达《鉴定人 s员组成通知书》格参见附录 C ),载明鉴定人员的姓名、执业资格专业及注册证号、专业技术职称等信息。
【条文解读】
本条规定了鉴定机构对鉴定人的组成应履行告知义务。
根据工程造价公正鉴定的原则,鉴定过程要坚持公开。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地定,当事人有申请鉴定人回避的权利,鉴定机构就应有告知当事人的义务,一者是一脉相承的使当事人充分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避免事后知晓才申请鉴定人回避从而对鉴定工作带来损失+条规定鉴定机构应在接受鉴定委托复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送达《鉴定人员组成通知书》,便于当事人对鉴定人有充分了解,是否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以便当事人确定是否申请鉴定人回避。避免在鉴定工作结束后,当事人才知晓谁是鉴定人,如此时当事人认为某个鉴定人有应当间避的情形,提出申请其回避,委托人审核认为其应该回避,这时必然造成鉴定工作的延误和损失。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印发的《委托鉴定审查规定》的要求,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5个 工作日内,不只是提交鉴定人情况,还要求提交鉴定方案、收费标准和鉴定人承诺书,这是本规范没有规定的,应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执行。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2020]202号)8.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鉴定方案、收费标准、鉴定人情况和鉴定人承诺书。
【条文应用指引】
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应慎重决定鉴定人,并在本条规定时间内参照附录 C 将《鉴定人员组成通知书》送达委托人、当事人。同时,要避免在鉴定过程中,无理由更换鉴定人,如确因不可避免的事由更换鉴定人时,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申请鉴定人回避。
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统一制定了鉴定人承诺书格式,因此,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的工在浩价鉴定工作时,应签署人民法院制定的承诺书,可删去附录 C 中“3本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承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鉴定人应填写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的专业,目前只有四种,即土术建求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在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鉴定中,由于其一般都包括工建和安装工程,因此,应当安排具有土术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造价工程师作为鉴定人,避免因环少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而被当事人以鉴定人不具备资格为由提出质疑或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