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规范》是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的有关司法鉴定的技术规范,不能作为认定鉴定机构资格的法律依据
典型案例
四川省江油市新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华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2208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四川省江油市新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建筑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四川华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纵房产公司)
裁判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关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主要是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制。《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官理问题的决定》第2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而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2条的规ヶ国家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根据以上规定,兴建公司是否有司法鉴定许可证并不影向其司法鉴定资格。新华建筑公司提出的《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规范》是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的有关司法鉴定的技术规范,不能作为认定鉴定机构资格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