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释明后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发布时间:2022-08-28

在法院释明后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典型案例

黄某某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843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黄某某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等

裁判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根据2019年《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14条之规定,向黄某某释明了其应申请鉴定及未申请鉴定的后果。在释明后黄某某仍不申请鉴定的情况下,认定黄某某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并无不当。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