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案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能否主张工程款
2014年3月,某村委会与孙某就某村委会的花池及排水沟工程建设签订了《施工协议书》,详细约定了工程内容、承包方式、单价等条款。合同签订后,孙某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案涉工程的施工。
同年6月,某村委会与孙某共同组织人员,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了实地测量,但双方参与丈量的人员并未在当时形成的工程量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随后,孙某将双方共同测量的工程量原始记录本、自行制作的《工程量及结算书》以及工程单价明细表一并交给了当时的村代理党支部书记进行审核。案涉工程已顺利交付并投入使用,然而,由于后期扩路建设,施工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