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异地突发事件的协作】
279.【异地突发事件的协作】
异地执行发生执行突发事件的,执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报发生地法院,发生地法院应当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发生地法院必须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协调公安等有关部门出警控制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防止事态恶化。
280.【涉军案件的协作执行】
以军队单位或军人、军属为被执行人的,可通过部队组织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必要时可以请部队所在地的军事法院协助执行。
281.【委托执行、异地执行的管理与协调】
高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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