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对于一切当事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条文适用】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适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在适用的主体上,诉讼权利平等原则适用于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所有当事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包括我国当事人,也包括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当然,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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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审理民事案件 人民法院民事司法的职能,是规范和保护民事关系,依法解决民事争议案件。民事关系是民事主体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社会关系,经法律调整后,也叫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民商事纠纷案件大量涌现,稳步递增。比如,在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28720件案件和地方各级法院审结、执结的3010.4万件案件中,①有至少90%的案件为民商事纠纷案件。全国各级法院将裁判规则统一到《民法典》规定上来,正确审
四、两审终审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就宣告终结的 制度。根据两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由第一审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作出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能再行上诉。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出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能提起上诉。我国的法院分为四级,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的理由主要是我国地域辽阔,不少地方交通不便,如果与有些国家一样对案
二、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其审理的案件中遇有法伴规定的特殊情形时,退出该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所设立的一项审判制度,可以保证审判人员依法办案,防止以仪谋私或者徇私枉法,从而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二、回避制度 (一)适用对象 根据本法第47条的规定,回避的适用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以及勘验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8
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修改说明】 本条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作出修改,将原条文中的“诚实信用”修改为“诚信”。“诚信”是“诚实信用”的简称。这一修改是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七条关于诚信原则规定的表述衔接一致。诚信原则,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对所有民事诉讼主体和民事诉讼活动均具有指导意义和约束作用。诚信原则要求所有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时(包括行使民事权
第三十八条[修改]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称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管辖恒定原则具体情形的规定。本条沿用《92年意见》第35条规定,并作了个别文字修改。 【条文理解】 人民法院不应在诉讼过程中因行政区划变更而改变法院管辖,否则会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并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在实
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犯前的原有的状态。恢复原状一般是指将损害的财产修复,即所有人的财产在被他人非法侵害遭到损坏时,如果能够修理,则所有人有权要求加害人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有的状态。采用恢复原状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受到损坏的财产仍然存在且恢复原状有可能。受到损坏的财产不存在的,或者恢复原状不可能的,受害人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二是恢复原状有必要,即受害人认为恢复原状是必要的且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恢复原状若没有经济上的合理性,就不能适用该责任方式。若修理后不能完全达到受损前状况的,行为人还应当对该
第九十条【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条文注释 委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确有困难,而委托受送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委托送达一般适用于那些受送达人不在受诉人民法院辖区内居住,或者由于受送达人的某种特殊原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确有困难的情形。委托送达时,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委托人民法院对送达诉讼文书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委托函中
第六十六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条文注释 民事诉讼证据是证明民事案件客观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它是诉讼主体进行诉讼活动的前提条件,是人民法院查明案件真相、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从证据的表现形式或证据存在的形态对证据进行了分类,共分为八种。其中,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