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鉴定
补充鉴定的情况有 1、增加新的鉴定要求;2、有遗漏的鉴定事项;3、补充了新的鉴定资料的;4、其他情况。建设工程鉴定需要的材料,应当先经过法院质证、认定,不能直接由鉴定机构先接收。发包人认为已经竣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双方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工程质量鉴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及该部分质量变化有异议,不能协商一致,可申请鉴定。
停工、窝工、返工损失协商不一致,可以申请鉴定。鉴定报告只是帮助法官查明事实的证据之一,不能把鉴定报告当做案件事实本身。对鉴定材料及鉴定报告都要进行质证,未经质证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