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法律顾问事实抗辩;
(一)事实抗辩;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1条第1项的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其中,"法律关系存在"与"法律关系产生"的关系不仅要求法律关系已经产生,还要求法律关系未发生变动,而法律关系发生变动是第91条第2项中提出抗辩主张一方应举证证明的内容,所以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举证证明法律关系产生的基本事实即可,不认可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就其抗辩所主张的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证明责任。以买卖合同为例,主张合同价金给付请求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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